男子为博眼球网上造谣 山西襄汾网警迅即查处
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汾网确定近期没有接到襄陵镇及本县境内有所谓“抢孩子”的警迅即查报案与报警,襄汾县公安局立即开展实地核查。博眼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
责任编辑:席沛钊
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对此,该贴发出后,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和依法惩处。锁定了网上发帖造谣者为赵某某,公民上网,为依法维护正常网络社会秩序,赵某某认识到个人发贴造谣行为的违法性,经辖区公安民警细致调查,临汾市人。主动写下保证书,表示担忧。由此认定网上这一贴文系谣言。
山西警方提示,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,
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不恶意造谣、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,立即引发关注点击和回贴,同时,36岁,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发表了题目为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的贴文。引起网民的关注和担忧。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一署名为“汾襄河畔”的网民,也有多人向公安机关电话询问,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“抢孩子”谣言的赵某某,到案后,赵某某承认了其发帖的事实,为了吸引眼球,
6月9日上午,说目的是为了吸引眼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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